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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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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变卖价: ¥8,04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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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卖价: ¥8,049,944/
  • 加价幅度: ¥10,000/ 出价时最少的加价幅度
  •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竞拍最后5分钟内,若有用户出价,即进入延时竞价周期
  • ¥14,374,900/ 评估价:
  • 保证金: ¥804,994.4
服务支持: 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联系人: 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11-84313558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6310时至20218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9733平方米)。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内外部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特别提醒:一、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9733平方米。

二、地上建筑物按测绘面积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共计6473.12平方米,结构为框架,尚未办理竣工手续。

三、地上建筑物为无证房屋,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能否办理产权变更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为41.36年,终止日期为2062516日。

本标的评估价值为:14,374,900.00元,变卖起拍价:8,049,944.00元,保证金:804994.4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自2021515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安排由法院具体确定。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其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5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1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账号:62284005670309665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11-83187606

联系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6310时至20218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 机构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5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1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账号:62284005670309665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31877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附件下载:
拍卖裁定书.pdf
估价结果报告.doc

调查表

拍品名称

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普国用(2012)第63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大连汉王钢结构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面积

普国用(2012)第6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733平方米,无证建筑物面积为6473.12平方米

租赁情况

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为41.36年,终止日期为2062516日。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标的物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外墙涂真石漆,断桥铝窗,室内水泥地面,局部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至价值时点,建筑物未竣工,主体已经完工剩余收尾工作未完成,一楼大白未刮,电线只安装管道未通线,于现场勘查日处于停工状态。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所有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费、权证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当地法律规定标准,均由相关权利义务人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权证号:土地证号:普国用(2012)第63号。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431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