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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 09:38

变卖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6310时至20218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9733平方米)。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内外部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特别提醒:一、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9733平方米。

二、地上建筑物按测绘面积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共计6473.12平方米,结构为框架,尚未办理竣工手续。

三、地上建筑物为无证房屋,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能否办理产权变更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为41.36年,终止日期为2062516日。

本标的评估价值为:14,374,900.00元,变卖起拍价:8,049,944.00元,保证金:804994.4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普兰店市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自2021515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安排由法院具体确定。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其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5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1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账号:62284005670309665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11-83187606

联系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